“亲们,请帮我投上一票!”

“考验友情的时候到了,投xx号一票”

在朋友圈投票,想必很多人都遇到过,但这种投票的背后,也可能**着**。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以下简称闵行区人民**)近期就审理了一起涉比赛****,诗词书画比赛为何成了“刷钱游戏”?

被告人童某经营某**公司和某云计算公司,雇佣被告人徐某、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为员工。公司多次举办各类诗词书画等比赛,宣传赛事不收取任何费用,并设置**20万元或者30万元不等的奖金或奖励。

➤ 获奖心切买“助力”

在比赛期间,“总赞数***x”“距离第xx名还要xx赞”,网页上显示着不断靠前的排名,参赛者购买“助力”。

同时,虚拟机器人均标注星标,由被告人童某在后台控制名次,以保证获奖名单前14名的选手都是这些虚拟机器人。

***蒲某表示,“刷了16余万元才获得一等奖8万元奖金,且拖了很久没有发放,提出要**才拿到奖金。”***袁某陈述,“刷了20万元才获得二等奖2万元奖金,排名却一直在上升,之后这个人就没有了。”

获奖名单前14名选手与其他参赛者不同,只有姓名,没有具体身份信息、地址,*取参赛人员充值钱款1000余万元。

人民**裁判

闵行区人民**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童某、徐某、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均构成**罪,属共同**。在共同**中,被告人童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徐某、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

结合被告人及被告人单位的**态度、到案表现、退赃退赔等情况,人民**最终**,被告人童某犯**罪,判处有期**十三年,******二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被告人徐某犯**罪,判处有期**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被告人赵某、谌某、刘某、谢某、曾某犯**罪,判处有期**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说法

闵行区人民**

**审判庭

法宣干部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比赛也成为一种潮流,同时也给****可乘之机。本案就是虚构比赛实施**的典型案例,****利用参赛者获奖心切的心理,虚构高额奖金,开设助力通道,**参赛者们充值投票。

比赛****的“套路”特点有:

不法**会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人的活动信息,如“赢取丰厚奖品”“豪车**等你来拿”,

➤ 第二步:“高能对手”施加压力

活动组织者会设定一个投票期限,并强调投票结果将直接决定比赛结果,让参赛者们产生紧迫感。同时,不论参赛者拉来多少票,永远不会进入前十四名。

当参赛者们发现自己排名落后时,活动组织者会*导他们通过付费购买虚拟助力商品等方式,快速提升投票数。这些费用通常较高且不保证能够获得相应的回报,但是参赛者往往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花“小钱”能得“**”,一步步被**套牢。

比赛投票的**并不高明,但为何屡试不爽?这类**成功的关键,在于利用了参赛者们的贪欲。通过单纯投票决胜负的“比赛”,激发参赛者的胜负欲和虚荣心。一步步加大参赛者的“沉没成本”,最终将其套牢。*外人一看就觉得不合理的所谓“比赛”,却让一心求奖的参赛者们逐渐失去理智。

➤ 首先,要理智地看待竞赛的价值和意义,竞赛是为了展现才能,而不是比拼财富。

➤ 其次,切勿参与高额付费比赛、刷钱投票等行为。切勿因贪图奖品造成财产损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正常的投票活动一般不会设置价值过高的奖项和奖品。

➤ 最后,如果不幸遇到**,请及时**,

第二百六十六条 **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还是“刷钱游戏”?其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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