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实力的游戏账号,有玩家利用虚假***注册了20个“小号”,向“大号”输送资源,后被运营商全部封禁,玩家遂将运营商告上**,索赔1万元。
杭州互联网**近日对这起游戏封号引发的服务合同**案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原告夏某是一款网游玩家,用家中4台电脑注册了20个账号,在同一IP环境下同时使用4台电脑登录游戏,利用这些账号获取、转移游戏内虚拟物品。同时,夏某借助“虚拟公民***号***”生成若干虚假***号码,
今年5月,游戏运营商某科技公司认为夏某的20个账号属同一IP地址,违反用户协议“不得通过非正常方式获取游戏虚拟物品”等规定,将其全部账号封停。经申诉,夏某被允许恢复10个。
夏某认为,其实名**时提供的部分身份信息源于随机生成的虚拟***号,虚拟姓名和***号码属随机生成,不涉及**泄密。且家中有多台电脑设备,为追求游戏乐趣同时养成多个账号是常见的做法,未违反用户协议,被告无权封停账号、侵占其虚拟财产。
科技公司辩称,夏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多个账户进行游戏牟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中对账户实名制的要求,且其使用多个账号获取并转移游戏资源,违反相关用户协议,封禁所有账户合法合理。
**经审理认为,夏某注册涉案游戏账号为玩家,即与被告形成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双方应遵守服务协议。游戏平台运营方有权制定平台治理规则,规范用户行为,维护游戏环境。
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与玩家守则规定,禁止用户创建角/账号多于6个、禁止用户用同一IP登录同一游戏角/账号多于6个。夏某在同一时间段注册20个账号,在同一IP环境中登录,且存在利用账号获取、转移游戏内虚拟物品的行为,违反平台规则,影响游戏的运营环境。同时,考虑到夏某通过虚假身份信息注册16个账号等,运营方认定其行为严重扰乱游戏秩序,对账号进行封停符合服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约或**原告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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