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呈现

某歌舞****在经营期间,深夜23时许,在未按规定核对未成年人周某某的身份信息的情况下,便允许未成年人周某某进入其****。该****允许该未成年人在吧台驻留1小时后,被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如何认定该****的行为?

●执法部门该如何调查取证?

2021年3月23日,

经查,2021年7月28日23时许,当事人工作人员未按规定核对未成年人周某某的身份信息,便允许周某某进入并在其吧台驻留,且未要求未成年人离开歌舞**场所。

查处过程

立案

执法部门立即启动立案程序,召开会议,确定**查办方向及重点,并向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通报**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

执法部门组织2名以上执法人员赶赴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查看并提取相关视频材料,对该**场所经营者进行调查询问;与**、文化等单位联合确认涉案未成年人身份,同时与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沟通,在班主任的陪同下对该未成年人进行询问,了解案发时的实际情况;而后将相关情况通报学校、教育等单位,对涉案未成年人加强教育。

1.**场所基本情况;2.**场所经营资质是否齐全;3.对涉事未成年人身份的确认;4.在学校或者监护人见证下与涉案未成年人谈话,了解实际情况;6.与相关单位及时沟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等。

3.协育、**、学校等单位对**调查过程进行配合;

4.将现场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调查终结

对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系统调查取证、分析研判后,办案人员终结调查,

经查,2020年8月19日23时许,当事人未按规定核对未成年人周某某的身份信息,便允许周某某进入其吧台处驻留1小时。至被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时,工作人员并未明确要求该未成年人离开此**场所。经后期调查,周某某至案发时尚未成年。2021年5月21日至25日其只是在当事人歌舞****充电,并未进行消费,也未进入**内的***包间。

该环节核实重点:在未成年人“只进入未消费”的情况下,是否能认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的特殊群体,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需要特别的关爱。《*******未成年人保**》《**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社会、学校和家庭均明确了相关责任和义务。营业*歌舞**场所、酒吧等属于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未成年人保**》第五十八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歌舞**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件。”

2012年《*******预防未成年人**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营业*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对于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上述场所的工作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件”。

《**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间内的**位置悬挂含有禁*、禁*、禁止****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第二十三条中规定:“歌舞**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

因此,对于**场所未按上述规定查验未成年人的***明,导致未成年人进入其场所的情况,虽然该未成年人未消费,但是也应该认定该**场所未履行法定义务,存在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违法行为。

2021年6月20日,办案**向当事人送达了《处罚听证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截至6月29日,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6月25日,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后续处理

处罚决定书下达后,办案**将处罚决定书抄送市文广新*、教育*、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对学校周边环境开展联合专项检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未成年人保**》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一条、**百二十三条、**百二十五条

《**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未成年人是**的未来和希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不言而喻。本案案情虽然较为简单,但是在**办理过程中多个环节“多走一步”,各方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形成合力,有利于实现执法和未成年人保护的良*融合。

在立案环节,办案机构要主动与教育*、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等部门对接,**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信息,做好沟通协调,严谨、慎重处理好未成年人保护**。

在调查环节“多走一步”

在调查环节,办案机构除了要调查当事人的相关违法行为,还要与**部门配合确认涉及的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并敏锐察觉该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时间为“非节假日的深夜”(这个时间该未成年人理应在校或者在家)这一信息,积*与未成年人所在学校联系,了解其实际情况,与学校方面共同约谈未成年人。

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保护、司法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织密未成年人保护,充分调动社会各个层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执法**在向当事人送达处罚决定书的同时,联合执法“回头看”,从而有力震慑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违法行为,大大规范**场所的经营行为,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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