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V社在Steam测试版中更新了家庭共享功能。其实这个家庭共享功能存在已久,不过这次V社对新老功能进行了一次整合、增强,让大家在使用家庭功能时有更好的体验。

家庭共享功能升级这件事无疑是有利于玩家的,就在大家奔走相告,开始“大型寻亲之旅”的时候,网上也出现了一些反对的声音。

有玩家认为,玩别人的游戏库存就和玩**没区别,反正都没付钱。

不得不说,国内玩家的**意识是越来越好了,但类似“没花钱=玩**”、“玩共享游戏和玩**没差别”等种种站在厂商利益角度考虑,且颇有一股“韭菜味”的**是真没有必要了。

大家需要明白一点,并不是所有游戏都能开共享的,V社也没有强制要求开发商或发行商为游戏添加家庭共享功能。

在这次Steam家庭共享更新帖的最后,V社放出了有关这一功能的常见问题解答,其中明确写道:一款游戏是否可在Steam家庭终共享,是由其开发者控制的。如果游戏厂商真担心有玩家“白嫖”影响游戏销量,

**游戏比较**的特征就是可以让玩家以*低的成本或是零成本获取游戏,游戏厂商的利益会因此受损。部分玩家可能就是以此作为衡量****的**标准,觉得共享游戏会影响到销量,损害游戏厂商利益,所以玩共享游戏与玩**游戏无异。

其实像这样开除其他玩家“**籍”的情况已经不是**次了,一些喜欢购入二手游戏的主机玩家很早就被清算过了。

说实话,个人认为无论是Steam的共享游戏,还是主机平台的二手游戏,都和**游戏有着很大不同。

其实这种事情也不难理解,举个简单的例子:Steam共享游戏就像你买了车借给朋友开,二手游戏**就像二手车**,借车、买卖二手车和“零元购”偷车能一样吗?

像**这样游戏产业起步早,且市场发展成*的**,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对游戏租借、转售属不属于**就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在1998年,**游戏开发团体(简称:CESA)就发起了“中古游戏扑灭运动”, CESA不仅派专人到处发**,同时联手索尼、南梦宫等多家**游戏公司向东京地方**提**讼,要求**并取缔二手游戏**。最后,这个官司打到了****法,最终裁定是二手游戏与电影光碟一样转售合法。

CESA当初派发的**

从现实层面来看,无论是拥有数字游戏发行平台的V社,还是游戏产业成*的**,对共享游戏或是转售游戏都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既然是游戏公司或法律允许,作为普通玩家的我们就没有必要在意了,好好享受其中带来的便利即可。

Steam家庭共享本质上还是需要玩家买了游戏之后才能共享给其他人,游戏已经卖出去了,厂商已经*到钱了,无非是挣多挣少的问题,作为普通玩家在多数情况下是不需要在意厂商挣多挣少的。

即使是站在V社的视角,从长远来看家庭共享这一功能不仅有利于玩家,对于V社自身也是有利的。Steam家庭共享让一些本不具备付费能力的玩家也能从其他好友那边玩到游戏,无形中是降低了玩家玩游戏的门槛。

这样做无疑会吸引更多玩家选择Steam平台,进一步拓展Steam平台的**度和用户数量。毕竟,只有更多玩家加入,游戏才有机会卖的更多,V社才能获得更多销售分成。

所以说,面对这种利好玩家的政策,只需要高喊Yes,好好享受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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